佛山:广东省中部,地处珠三角腹地,东接广州,南邻中山,历史上是中国天下四聚、四大名镇之一,又是中国先进制造业基地、广东重要的制造业中心。一直是雷州企业家开拓发展的理想之地,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随着佛山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和投资环境日益改善,吸引了一批雷州籍人士来佛山经商、投资、创业,且人数呈逐年增长之势。遍及食品加工、电器经营、房地产开发、建筑安装、仓储物流、汽车服务、新型材料、医疗卫生、精细化工、机械五金、电子产品、法律服务、人力资源、教育文化、投资咨询、广告传媒、日用百货、餐饮娱乐等诸多领域,以雷州籍人的忠厚与勤奋,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。
商会作为依法组建的商人团体,是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,是传播商人文化,加强信息交流的广阔平台,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环节,是政府与商人、商人与商人、商人与社会之间实现对话与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。
主要活动地域为广东省佛山市,包括禅城区、南海区、顺德区、三水区和高明区;
活动方式:会员企业拜访,公益活动,经贸、学术研讨、交流、培训等活动,包括研讨会、联谊会、报告会、讲习班、培训班,招商引资、经济考察、展览展销、经贸合作等等;
入会须知:
第一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(企业)会员。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个人会员:在佛山市或商或工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雷州籍自然人
(三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,并需本会现有在册会员一人以上(含一人)介绍。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表(联系秘书处拿表格);
(二)经秘书处初审核后,报会长批准;
(三)由本会批准成立的区商会或行业商会,成为本会团体(企业)会员;
(四)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发给会员证;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出席会员大会,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,分享本会各项资源和收益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、批评建议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,有权倡导各项组织活动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五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;
(三)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特别是公益活动,积极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;
(四)结合自身优势和社会资源,为其他会员提供资讯、技术、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,为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其他帮助。
(五)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与信息;
(六)会员每年向商会缴纳一次会费;
以下是会费标准:
(1)会长每年缴纳会费 50000元
(2)常务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 20000元
(3)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
(4)理事(含副秘书长)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
(5)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
(会费多缴不限);
会费本着“取之于会员,用之于会员”的原则,全部用于商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组织经费;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第七条 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、不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或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八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,将由本会提出批评、教育;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,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九条 本标准解释权属商会秘书处;
请有意加入商会的企业、团体和个人,请联系秘书处拿表格
秘书处联系人:陈柏如 18576577110(微信同号!加微信请备注姓名与联系电话,谢谢!)